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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產品和可復制性是文化產業的標識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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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2-02-23 16:32 文化產業和文化、和藝術都有密不可分的關系。但并不代表需要把藝術直接產業化,或者把文化直接產業化。應該說是用藝術的手法,用文化的元素去造出一個產品,這才是轉化為文化產業的合理途徑。 2011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提出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在中國網“構建價值體系 增強文化自信”論壇上,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教授認為,文化產業必須是能夠人為創造出新產品的產業,并且具有可復制性。 陳少峰認為,當我們把文化進行分類之后發現,文化可以做很多種區分。在文化里面,有一個叫做文化產業,但文化產業不是對文化進行產業化。 文化產業需要具備兩種特性,一個叫做“無中生有”,創造出來的文化藝術相關的產品,主要是創造出來的。比如像故宮博物院,一年有六個億的門票,但它不是文化產業。如果故宮博物院把它傳統的產品,做成復制品,這就是文化產業。換句話說,是人為創造出來的,哪怕是模仿出來的,所以,它是叫“無中生有”。 第二個是要做成產業,該文化內容必須是可復制的。就是產品、模式或者是營銷方法可復制。圖書就是靠復制,電影也是靠復制,趙本山的劉老根大舞臺也是復制,搞連鎖經營,文化產業必須能夠復制。但是知名舞蹈家的舞蹈肯定做不成產業,因為不具有可復制性。一個藝術家的一副畫不能成為文化產業,但是畫廊拍賣行可以成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是復制了產品,或者復制的是模式或者方法。 在談到如何將文化藝術轉化為文化產業時,陳少峰表示,文化產業和文化、和藝術都有密不可分的關系。但并不代表需要把藝術直接產業化,或者把文化直接產業化。應該說是用藝術的手法,用文化的元素去造出一個產品,這才是轉化為文化產業的合理途徑。 陳少峰說,凡是已有的文化就不是文化產業。利用已存在文化發展觀光業是傳統的旅游,而只有自己造出新的主題,才能叫做現代的文化旅游。 文化體制改革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文化,就是說我們對文化進行一種再創造,進行一種改革、進行一種變革。 |